第三,教育制度的创新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逐步制定教育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。1980年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,之后,我国逐步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,并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了修订或修正,使教育治理有法可依。现在希望尽早制定学前教育法、学校法,使幼儿园和学校的发展得到法律保障。
第四,教育科学的繁荣。改革开放之前,教育理论界人数很少,缺乏对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。40年来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初步形成,教育理论有了较大发展。教育科学的繁荣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:一是改变了以前一本《教育学》一统天下的局面,恢复和创建了许多新兴学科,如教育哲学、教育经济学、教育社会学、比较教育学、课程与教学论等,研究成果丰硕;二是教育理论研究重视宏观战略研究,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科学决策做出了一定的贡献;三是教育科学研究从书斋走向基层,教育理论工作者与广大教师共同开展教育研究,把教育改革落到实处,不仅提高了教育质量,而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