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一方面,他只抱憾她的不善治家。爱德华天性善于挥霍,他爱阔阔气气的化钱;到一次伦敦定要买些东西,或是给妻子用的金饰,或是装饰客厅的路易十四式的钟架。但他要人家记帐,把他浪费的数目结算得很准确,这样他才快活。可是洛茜娜不能每天分出一小时以上的光阴去料理家务。她讨茯这些事情。疏懒成性的她,欢喜看书,写长信,尤其是和犬玩耍。犬是她最心爱的东西,豢养着不少。他们夫妇之间也只用犬的名字来称呼,他叫“波波”,她叫“波特”,是一条母狗的名字。
婚后一年,她生了一个女孩,最初想自己抚育;爱德华认为婴儿的声音将妨害他的工作,定要寄养出去。洛茜娜答应了,心里却难过了好久。爱德华说他的工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她想到这层总有多少痛苦之感。她既远离了伦敦的交际界,爱好讽刺的性情失去了目标,便不得不在丈夫身上尽量发泄。一个作家,哦,真是滑稽的家伙。写作时那么痛苦,那么迟缓,对于作品又那么尊重,好似信徒膜拜他手雕的神像那般虔敬,这一切岂不令人发笑?……那本新著的小说《班兰》又大获成功,她很欢喜,因为这种成功可使他们的生活更加充裕,但她并不如普通读者般的天真,并不崇拜丈夫的作品;他的为人她认识很清楚,不信《班兰》便是作者的化身。她眼望丈夫完成了作品,如释重负般立刻往伦敦去住上三天二天,或是宴会应酬,或是出入于歌场舞榭,她觉得非常悲伤。他说是为了观察社会起见不得不然,他不能描写他没有见过的人物。洛茜娜喃喃地说:“他是得到我允许的。”但当她独自留在这所大屋子里的时候,周围尽是田野,除了几条狗以外更无别的朋友,她不禁回想当年,一大群青年追随着她,说一句话就会使大家哄笑的盛况。